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,离婚后能否赔偿。律师:
你好!
本人自08年结婚至今,婚后一男孩已4岁,男方从未终止他不回家的行为,一家三口在一起好好吃一顿饭的机会也没有,在外洗脚、推拿等,电话故意关机,要不然就索性夜夜不归,三天三夜不接电话;要不然就回来一天第二天又不回了。女方生孩子一次,流产一次,一次大月子一次小月子,在这么重要的时刻,男方也没有终止他不回家的行为,我为此在月子里痛哭他这么不懂事。夜里小孩发高烧,我一个人在家带孩子,打电话跟他说孩子一直哭,发烧了,他干脆就把手机关机,把孩子给我一个人照顾。我问他孩子生病了怎么可以一个人在外面不闻不问,他回答:“每个女人都是这样经历的。”男方具有逃避的心里,凡是遇事不顺心就开始逃避在外打游戏,是没有责任心的那种。
去年欠下40几万是债务,我拿出10万给他望看在孩子份上回头。后面再次关机在外打游戏7天,我终于过累了,现想离婚结束,但是男方不愿意协商离婚。房子是婚前的财产,是婆婆和他的户名,我想恳请律师帮我分析下,我若通过法律离婚,能争取到哪些?谢谢 |